为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水平提升,现就第二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创新案例征集和学术研究活动(以下简称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要求,展示各地各部门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成就、经验,发挥创新案例的引领作用,推动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媒体支持单位:法治日报社
三、征集范围
1.时间范围: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已经完成风险评估、决策效果好或风险治理效果好的案例,均可参加本届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2.案例类型:
(1)风险评估案例。已完成风险评估并做出决策的决策事项,案例内容以风险评估为重点(见附件2)。
(2)风险治理案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进行了有效风险治理的决策事项,案例内容以风险治理为重点(见附件3)。
3.案例所涉决策事项范围:各地党政机关(原则上要求县级和县级以上)及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决策主体自行开展风险评估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的决策事项。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所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类型代号分别为:(A)政策措施;(B)发展规划;(C)改革举措;(D)社会服务管理措施;(E)建设项目;(F)其他(可自行列出类型)。
4. 以下5种情况,不能参加本届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1)参加过首届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案例;
(2)参加过国家其他一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案例征集活动的案例;
(3)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案例;
(4)虽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尚未作出决策的案例;
(5)虽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已作出决策,但决策实施效果不确定的案例。
四、条件要求
共5项。其中,1-3项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4、5项为可选的提升条件。
1.内容真实完整。(1)案例内容真实,如实反映风险评估与治理的工作状况、成效,既展现亮点,又不回避不足。(2)风险评估与治理主要过程相对完整,重点突出,特别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等关键环节齐备,突出了用力之处、独特之处。
2.评估科学规范。(1)运用了相关学术理论、技术规范、专业方法,评估方案可操作性强,评估程序严谨,评估标准和指标科学。(2)风险评估或风险治理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有助于准确识别、科学评价、有效治理风险,适合评估对象特点及其所处复杂的风险环境,有自身的独特性和针对性。(3)案例中术语、概念、图表和表述规范。
3.实际效果好。(1)风险评估类案例:风险评估过程中做到了精准辨识风险、科学分析风险、客观评价风险,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依据;所提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对决策者开展风险治理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2)风险治理类案例:风险治理以风险评估为引导,体现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理念,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与风险因素的匹配度较高且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组织实施系统、精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好,保障了决策目标的实现。
4.做法有创新。(1)风险评估与治理中有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点。(2)探索了风险评估与治理的工具、方法、程序、模式或机制。(3)风险评估或风险治理的决策事项,属于难点较多的类型、罕见类型或交叉领域。
5.案例发挥了一定引领作用。(1)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服务国家或地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略需要,能体现风险治理的国际视野与中国特色。(2)对同类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组织、实施有示范引领或启发作用。(3)对地方或国家风险评估与治理的制度和法律创设以及工作改进、学术研究有参考价值。
五、参与方式
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案例征集活动。同一个案例应避免多种方式参与。
1.第三方评估机构申报。第三方评估机构包括高等院校内设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专业组织等。
2.评估主体申报。评估主体包括受上级党政机关指派开展风险评估或自行组织风险评估的党政部门,以及对决策事项负有风险评估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党政机关推荐。县级及以上地方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可申报本地、本系统组织开展风险治理的创新案例;可推荐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的案例。如推荐案例,可单独填写推荐材料,也可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申报材料中作为推荐单位填写有关内容。
4.地方行业协会/促进会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促进会,可经初步筛选后,统一推荐其会员单位(即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案例。
未加入当地行业协会/促进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自行申报。
本活动组织单位将对各地党政机关、地方行业协会/促进会统一推荐的创新案例,单独确定入选比例(或名额),以示鼓励。
六、案例数量
1.第三方机构每个申报单位提交风险评估案例一般不超过3个。风险评估从业人员较多、年评估项目数量较大的申报单位,经与主办方协商并获主办方同意,提交案例的数量可在5个以内。同一类型的案例不多于2个。
2.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作为决策主体或评估主体推荐的风险评估案例数量,为该部门年评估(含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决策事项总量的5%以内。
3.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申报的风险治理案例数量,为该部门年评估后决策事项总量的5%以内。
4.地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促进会如统一推荐会员单位风险评估案例,推荐数量为所有会员单位年评估决策事项总量的5%以内。其中,省级协会/促进会如统一推荐会员单位案例,应不少于50个。
七、活动步骤
1.申报/推荐。2022年9月15日-30日,提交申报/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详见“八、材料要求”)。
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将对征集的案例逐一登记、分类和资格审查,并按照内部材料标准严格保管。
2.成立专家组。聘请高校专家学者、党政机关工作者和社会风险评估实务工作者等组成创新案例评审专家组,完善评审标准,修订评审办法。评审专家组分为初评组和复评组。
3.初评、复评、答辩。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专家组的初评组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初步筛选,从符合征集条件的案例中评出入围案例若干个。(2)复评组对入围案例进行复评,确定创新案例。案例按照5:1比例入围复评。(3)组织前30名创新案例单位进行答辩,经专家和同行代表评议,按照3:1比例确定“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典型案例”。
4.公示、定评。
(1)通过法治日报社以及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各类平台,对创新案例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根据公示期间社会反映,对问题案例情况进行核实。对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撤销资格,并视情通报当地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促进会。(3)联系部分决策主体或当地主管部门,了解评估工作发挥的实际作用、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风险防控情况,确定创新案例名单和典型案例名单。
5.学术研讨与实务交流。视疫情举行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的学术研讨与实务交流活动,邀请高校、党政机关、风险评估团队、智能化技术公司等方面人士参加,对案例及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进行研讨,深入挖掘案例的学术研究价值和评估与治理方面的实践价值,总结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内容,分析短板弱项,提出相关政策法律方面的建议,推动风险评估治理与科学决策的理念、方法与技术进步。
6.展示宣传和成果应用。(1)向“创新案例”、“典型案例”颁发证明材料。(2)与媒体联合举办“创新案例集中展示宣传活动”,介绍创新案例特色及当地有关部门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3)优选部分具有典型性、创新性与示范性的案例(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经申报或推荐单位技术处理后,汇编成创新案例集。
此次活动鼓励风险评估工作欠发展的地区积极参与,鼓励各地申报评估实践中需要深入探索的决策事项类别。
八、材料要求
1.申报/推荐案例需提交:
(1) 创新案例申报(推荐)信息登记表(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
(2)评估类创新案例申报(推荐)表(PDF文档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需要加盖印章)。
(3)治理类创新案例申报表(PDF文档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需要加盖印章)。
(4)案例效果评价证明材料(如党委政府、委托单位、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主管部门评价、媒体的报道等,形式可为PDF文档电子版、图片、视频等)。
请将(1)-(4)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案例名称+申报(或推荐)单位名称,发送至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案例征集电子邮箱:1592116084@qq.com。
2.案例中涉及相关人员和单位隐私的信息、仅限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内部知悉的信息、决策事项中的敏感内容、申报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协议约定的非公开信息等,请在申报/推荐前作适当技术处理。
3.申报/推荐方应对所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认真审核、全面负责。如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等法律纠纷,自行承担责任。
4.此次申报/推荐的案例仅用于案例评审、学术研究、宣传展示、内部交流,申报/推荐单位参与该活动即视为授权组织单位在此范围内合理使用案例。未经申报或推荐单位同意,所有案例不用于其他方面。
咨询电话: 13122776439(汪老师) 19963192210(张老师)
咨询电子邮箱:zgwpxh@sina.com
附件(点击链接下载):
http://m.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2-06/21/content_8737048.htm
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渠洋 季天 李金凤